销售 艾可慕对讲机 防爆对讲机 摩托罗拉对讲机 数字对讲机,并提供对讲机报价!
2008年,亚洲大的数字集群通信网——北京数字集群无线政务网,在奥运会及残奥会赛事中为来自市委市政府、奥组委、公共安全部门及城市管理部门等近86000名用户提供了无线通信服务;2010年,在广州亚运会期间,全球第二大城市级数字集群共网——广州800兆数字集群共网,为来自广州市政府部门、亚组委以及涉亚其他单位的45000多名用户提供了安全、可靠、高效的数字集群通信服务。
数字集群是移动通信的发展阶段,在提高生产和工作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共网建设已成趋势
从全球移动通信的建网情况上看,大体可分为两种模式:专网和共网。移动通信的建网模式起初大多是小型专网,但由于频率资源日益紧张,调度业务日益增多,服务区域日益扩大,同时受公众移动通信网成功的启示,移动通信的建网模式正朝着大型共网方向发展。
小型专网——是由单位自行投资建设,面向本部门,以用户为服务对象,有时也是一个向部分用户半开放的系统,这些用户一般以集体用户为主。
在小型专网中,网络所有者建设并运行该电信网络的目的完全是为内部工作的需求,强调保证本部门正常运转的特殊要求,而不是向用户提供电信业务这类“商品”。而这势必形成投资和维护成本高、频谱资源浪费大、覆盖范围小、调度指挥功能不能充分发挥等缺陷。因此,随着数字集群通信技术的成熟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国外近几年正在大力推广移动通信共用网的建设。
大型共网——将各业务部门所需的网络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加以集中管理,每个部门只要设置各自的调度台和多个移动台即可入网,这是一种高效而又廉价的集群调度系统。
在大型共网中,集群系统能为不同集体用户提供各项所需的优良服务,使公众网的公共性和网的独立性较好地得到协调解决,使每个原拟单独建网的部门都从该集群系统的虚拟专用网(VPN)中感到一样的方便和安全可靠。由于集群系统技术复杂,大型共网在频谱和投资上较建单个传统网要多,但比所有网之和却要省得多。
北京无线政务网和广州800兆数字集群共网是既能实现公共网络资源的共享,又能实现不同部门独立在各自的虚拟专网中安全地通信、互不干扰的大型共网。
三大主要运营模式
在数字集群共网的运营方面,从国际上已经成功实施的网络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种模式是政府拥有、政府运营(GOGO:Government Owned, Government Operated),即全部由政府投资建设,并组建专门的运行管理机构,实施统一使用管理。
比利时政府计划建设一个新的综合性集成化网络——ASTRID,并于1998年专门成立了ASTRID公司,作为全国性数字集群政府共网的运营商,负责建设、运行和管理。用户必须从ASTRID公司购买或租用TETRA移动台,ASTRID对厂商提供的TETRA移动台严格进行认证,以保证质量及安全性。网内用户只需付成本费用以维持网络运行,管理公司所需其他费用(如频占费等)每年向政府申报预算,由政府拨款解决。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运行管理统一、安全保密好、指挥协调具有权威性,因为政府能控制投资决策和网络的运营,但是这种模式需要政府对运营单位和相关运营技能进行投资。
第二种模式是政府拥有、公司运营(GOCO:Government Owned, Company Operated),即政府投资建网,由公司来做网络运营和维护。
典型的例子为芬兰政府的共享网络VIRVE,该网络覆盖芬兰全国33.8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满足政府各行政事务和公共安全管理部门的指挥调度通信需要。VIRVE网络的运营公司由芬兰内务部出资60%,芬兰电信出资40%组成。运营公司只负责物理网络的运营,而用户的管理及通信的管理均由用户部门在各自的虚拟专网中进行。
这种运行模式的主要优点是用户资源有保证,主要投资有政府部门作支持,建网过程中有移动通信网络资源作基础,所以网络建设速度快,投入使用也快,另外网络维护人员全部来自有经验的电信运营商,因此网络的技术管理工作非常。
这种运行模式还可以理解为是以政府行政手段为主导、实行公司化运作的运营模式,既可以保证基本用户群不分流,又能得到良好的通信服务,还有一定的盈利空间,减轻了政府及各部门的负担,提高了通信保障质量。
第三种模式是公司拥有、公司运营(COCO: Company Owned, Company Operated),即全部由公司投资建网,完全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组成股份制公司实施经营运行,政府集体采购服务的模式。
这种模式的成功案例是匈牙利政府共网。匈牙利政府通过招标选定了匈牙利T-mobile电信作为网络的运营商,并签订了10年的网络运营合同。T-mobile负责网络建设、优化、运营(全天候的热线服务、故障预防、注册、错误的修复、系统的复原和升级等),以及用户培训等工作。该模式下不同部门均能利用网络中独特的“虚拟专网”功能进行操作和通信,保证了在共享网络资源的前提下,各自部门通信的私密性和安全性。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业务受理中心在审核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以下简称型号核准)申请材料时,发现部分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申请表、仿冒签章、涂改型号核准证等行为。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设立的一项行政许可,型号核准申请人在提供申请材料时,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做出相应承诺。上述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无线电管理的相关规定,严重影响行政许可秩序。
为规范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下称“型号核准”)承检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型号核准检测质量和水平,2020年9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在京共同组织召开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承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启动会,正式开展2020年度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承检机构监督检查。